秀屿区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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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法院执行局与月塘派出所合作执结一起民生案件。图为协调现场。
 
该院提速执行变现,协助淘宝拍卖竞购人交接执行物品。

□本报记者 傅梅香 通讯员 谢庆胜 何小明 文/图

秀屿区法院按照上级“用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职责,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多措并举,强力破解执行难题,确保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秀屿区法院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上不断迈出坚实的步伐,留下了闪光的足迹。2017年以来,受理执行案件3168件,执结案件2615年,同比增长23.8%和47.2%,兑现标的金额10661万元、同比增长141.8%,执行合规率高达91.1%。因在执行清积工作中表现突出,秀屿区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局及多位法官还多次获得省市法院集体表彰。

■靠前执行 立审执“一体化”

“我手头这套房子已经跟别人签合同,马上要转让。如果违约了,要退双倍定金的,那损失可就大了。我愿意马上赔偿。” 近日,在秀屿区法院执行局里,林某拿出19万元交给执行法官,让法官转交给申请人李某的亲属。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执行法官手上,仅用5天时间就结案。

原来,前不久,林某驾车将李某撞成轻伤,交警认定林某负主要责任,但林某却认为自己不负责任,不愿调解。李某入院治疗期间产生大量医疗费用,无力支付,委托亲属将林某告上法院请求赔偿。而林某的主要财产在外地,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并督促被告履行赔偿义务,秀屿区法院交通庭依李某申请对被告作出诉讼保全裁定及先予执行裁定,并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局受理后,连夜选派2名执行法官赶赴被告的财产所在地,对林某的财产实施查封,并随后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面前,林某最终选择调解,现身法院调解席。该案仅用5天得以顺利结案。

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正常程序,此案需公告送达起诉书等材料2个月,等案件审结后,再公告判决书2个月,后再依生效裁决执行,前后可能要花时数月,还存在被告人故意转移财产的风险。

正是秀屿区法院主动作为,创新立、审、执衔接机制,印发《立审执衔接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执行局与立案、审判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执行合力,使此类民生案件得到妥善解决。通过采取收案即时查控、审理同步查控、紧急情况协商查控的“三查控”方式加强财产查控,同时引导当事人积极收集财产线索,防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存在隐藏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该机制实行以来,诉前、诉中保全被执行人房产、车辆157宗、银行存款2768.85万元,调解结案114件,有力制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有效提高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针对秀屿区在外经商人员多,大部分财产在外地,该院因地制宜,加强异地执行,提高执行率。2017年以来,共异地执行295起案件。

■创新机制 提升执行能力

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该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成立4个执行团队,承担全院的执行任务。配套制定《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办理规则(试行)》,明确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庭长、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在内的各个岗位的权利和职责。目前在执行工作程序上,除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按法律规定必须由院长、庭长签发法律文书外,其他每名员额法官执行团队的法律文书都由本人签发,提高了执行员对案件的处理速度和执行效率。

该院还进一步健全审判权运行新机制,院领导、庭长和一般法官一样办案,充分发挥领导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强化领导监督指导办案职能,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在办案中,采取分管结合的模式,案件包案到团队,由员额法官对当事人负责。银行扣划、评估拍卖、执行款物管理、执行异议等关键事项则另由专人集中办理,以执行关键节点专业化、集约化的分工和工作方式,实现所有案件的分权执行,激发和释放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

执行法官还进一步转变执行观念,树立司法服务理念,突出服务主动性。执行服务中心对执行接待、信访投诉、信息查询等执行事项“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通过12368司法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立案、案件办理、执行结案等37个执行节点信息主动向当事人推送。2016年至今,12368平台累计推送执行短信16.53万条。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有效提高群众对执行的满意度。

该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陈豪杰告诉记者,新的工作管理模式既有效缓解以前“包案到底”的办案压力,也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截至10月底,全院执行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9.6天,同比缩短13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同比减少12.5%,执行信访率降到1%以下。

■部门联动 强化执行威慑

“你们需要协查的车辆已被我们留置在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温州支队,请迅速行动。”日前,该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温州那边反馈的信息后立即动身,成功将被执行人朱某的涉案车辆扣押回法院。

这是该院与高速交警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后发生的一幕。通过与公安高速交警总队达成协助扣押法院查封车辆的联动机制,让被查封车辆“无法行驶”。目前,已通过高速交警成功扣押车辆3辆。

除了高速交警外,该院还与秀屿区的所有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交管等部门建立查控信息交互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不动产、银行账户和消费等11类17项信息的共享。与各银行进行扣划业务合作,划扣冻结银行存款,直接到固定接待网点办理,便利执行,节约司法成本。法院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未实结旧案每半年循环查询一次,发现线索即恢复执行。

该院还通过最高院失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793人次,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将4343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正义莆田”“秀屿法院”等微信平台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7人次信息。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2案2人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

■淘宝拍卖 助力执行变现

2014年,秀屿在全市率先选择淘宝网作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发布65件拍品的拍卖,成交54件,成交转化率为82.98%,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为14.54%,比过去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14%和8%,总成交额为4087.22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00多万元。

今年6月份起,该院所有拟拍财物均通过电子摇号来确定评估机构,网络评估、网络拍卖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公众创造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竞拍参与机会,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目前,该院又推出2项执行新举措,与秀屿区医院签订《司法拘留体检合作协议》,建立被拘留人体检“绿色通道”机制,优先处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前的体检工作。法官可轻松应对以生病为借口不能执行拘留的“老赖”。与莆田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跨界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项目,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金额为悬赏金额10%的保费,赏金最高为1万元。保险期内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通过调动社会力量,打击刻意躲避执行以及恶意隐匿财产的行为。

秀屿区法院院长黄春水介绍,下一步,该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找准十九大精神与法院执行工作的结合点,不断探索和尝试快速联动、协作配合、执行曝光、执行悬赏、执行保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惩戒力度,攻坚克难,提高执行威慑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切实赢得“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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