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干部涉嫌贪污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 莆田市检察院  
  原标题:仙游某村干部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款十万!

近日,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贪污罪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正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林正春在先后担任仙游县榜头镇龙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兼组织委员期间,利用其协助榜头镇人民政府做好龙腾村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五保户条件的对象申报为五保户,骗取国家发放的扶贫款项共计人民币28405.04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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