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生前被欠7万 死后6年妻女起诉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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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不积极追讨,过了诉讼时效,连法院也帮不了你。近日,德化法院的一起判例正好印证了这句话:王某生前被欠7万,其死后6年,妻女才起诉追讨,结果因超过诉讼时效败诉。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官提醒,民间借贷应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债权人去世后,诉讼时效怎么算,法官来释法。

案情回放:

男子生前被欠7万 死后6年妻女起诉讨债

陈某和章某分别于2006、2007三次向王某借款合计8万元,每次都在借款当日写借条给王某,三笔借款均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但都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款后,陈某与章某于2006年12月18日还了1万元。

2011年7月12日,王某病重,女儿王芬(化名)通过电话向陈某催讨借款,陈某却明确表示自己无力偿还。不久后,陈某给了王某500元,并拿到一张《结欠借款利息情况表》。同年7月25日,王某病逝,其后,王某的妻女均未再向陈某及章某要过欠款。

今年7月11日,王某的妻女四人向德化法院诉讼,要求陈某、章某偿还借款7万元及利息。

庭审焦点:

债权继承后 诉讼时效怎么算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法官表示,此前,陈某已明确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由于继承关系,王某病逝后,他生前的债权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法院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王某病逝次日开始的二年内,而四原告今年才向法院主张权利,已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某妻女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诉讼时效两年变三年 仍应及时主张债权

对于这样的判决,办案法官解释,诉讼时效期间,因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办案法官表示,根据今年10月1日刚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尽管现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原有的两年延长为三年了,作为债权人为切实维护自身权利,还是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债权,以防承受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法官提醒道。

债权人去世后 继承人如何维权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死亡之后,其生前的债权由其继承人继承,并由继承人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债权。”法官解释,债权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时,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人对债权不知情

法律上为保护债权人一方利益,此时将中止计算债权的诉讼时效。从继承人发现债权时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继承人对债权知情

(1)约定了还款期限

继承人对债权知情,并且也知道约定的还款期限,此时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未约定还款期限

不受普通诉讼时效的限制,继承人可以随时要求还钱,但不得超过最长20年保护期限。若债务人明示不偿还债务,那么3年的诉讼时效将从债务人拒绝还钱之日起计算。

“本案情况属于继承人对债权知情但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由于债务人曾明确表示无法偿还,因此诉讼时效应以当时法律规定的两年(现为三年)计算。此时债权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在诉讼时效内到法院起诉。”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债务人未明确表示不偿还,那债权人可以不断向其主张权利,此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法官表示。(来源: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许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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