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卡未离身被盗刷4万 状告银行获全额赔偿

  • 海峡都市报  

原标题:人在福州卡未离身,在江西被盗刷4万 状告银行获全额赔偿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仓法综

海都讯 凌晨时分,福州一男子银行卡未离身,但在江西遭到伪卡冒名取款40000元。经向银行索赔未果,双方闹上了法庭。近日,福州仓山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决该银行全额赔偿。

法院介绍,去年8月10日凌晨时分,福州市民陈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来自银行的信息。短信显示,他在福州一家银行支行开立的借记卡,在江西省鹰潭市一处ATM机上取款5000元。这让身在福建并未办理取款业务的陈先生十分纳闷,他再三确认自己的银行卡并未遗失。此后,又有几条银行取款的通知短信接踵而至,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他的银行账户共被取款8笔,每笔5000元,加上异地跨行每笔27元的手续费,陈先生总共遭受了40216元的损失。

陈先生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伪造并进行了异地取款。于是,他马上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并冻结了银行卡。随后,他拨打110报警并向警方出示了自己的银行卡。

次日早晨,他到银行打印了银行卡交易明细,并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遭到银行拒绝后,陈先生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近日,经法院审理认定,银行应对银行卡的安全性、保密性和防伪负有责任,而正是银行未尽到审查义务,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持伪造的借记卡交易成功,直接导致了陈先生的损失。故判决该银行支行赔偿陈先生借记卡存款损失40000元、手续费216元及被盗取资金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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