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集中清查“低慢小”飞行器

  • 湄洲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蔡玲 通讯员 连凌 文/图)日前,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开展“低慢小”飞行器治安清查行动,摸清“低慢小”飞行器的底数,严格落实地面管控各项措施,杜绝“低慢小”飞行器擅自飞行造成安全事故。

“低慢小”飞行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民警来到超市、商铺,检查是否有售卖“低慢小”飞行器,是否向公安机关申报销售登记,是否签订《“低慢小”目标安全管理责任状》等(如图)。同时,民警清点了各商户“低慢小”飞行器的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据了解,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未经依法批准,单位或个人不施放“低慢小”飞行器。一旦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不履行管理职责,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封、扣押相关“低慢小”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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