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兄弟俩年过半百 竟为了半栋房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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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安一对兄弟:为了半栋房闹阋墙,如今对簿公堂

位于南安金淘镇东溪村口的一座老厝,原属当地人谢明方华夫妇所有。谢明膝下无儿女,谢明弟弟谢林的两个儿子谢甲、谢乙先后迁入谢明家。

令人没想到的是,谢明夫妇去世后,这对都已年过半百的兄弟,竟因为这栋老厝的归属权,走上了法庭。

今年,64岁的谢甲起诉54岁的谢乙,要求谢乙将现在居住的老厝右侧部分房子返还给谢甲。此前的2013年,已为香港居民的谢甲到南安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证明谢甲是谢明夫妇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同年,南安市国土局根据该公证,将原在谢明、夫妇名下的老厝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给谢甲。

谢乙是接到法院传票后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的。之后,他也聘请了代理律师,并拿出谢甲谢乙双方1995年时签字的一份厝宅权属字据(以下简称“字据”),字据上写着老厝一人一半,以此反驳谢甲。他还对上述继承公证持有怀疑,准备起诉谢甲与南安市公证处。

说起这场兄弟阋(音:xì)墙,兄弟俩的母亲黄莲和堂亲们都直叹不应该,他们也希望,双方能停下纠纷,友好协商。

【本是同根生】

血连着血的兄弟 先后迁入伯父家

那么,这栋引起纠纷的老厝是什么样的呢?闽南网(微博)记者近日在东溪村看到,这栋闽南风格的老厝,共10间房间,左右两侧对称而建,面积300多平方米。谢乙居住在老厝右边一侧。谢甲全家居住香港,老厝左边一侧放着谢甲的物品。

因谢林身体原因不方便接受采访,闽南网(微博)记者采访了谢林的妻子黄莲。黄莲告诉记者,自己有4个儿子。因谢明、方华夫妇膝下无儿女,1966年左右,当时全家在漳州南靖的谢林,将当时约13岁的大儿子谢甲,按农村风俗,过继给谢明。谢甲成家后,举家前往香港。1987年,因谢明夫妇年老无人照顾,谢甲夫妇便和谢林协商,让谢林当时24岁的三儿子谢乙,迁入谢明家照顾谢明夫妇。谢明方华夫妇分别于1993年、2010年去世。

谢乙完全赞同黄莲的说法。闽南网(微博)记者试图电话采访谢甲,但谢甲的代理律师阮南拒绝提供谢甲联系方式。阮南说,谢甲是谢明的儿子,而谢乙是谢明的侄子,谢甲谢乙是堂兄弟关系。

不过,黄莲向闽南网(微博)记者明确表示,谢甲和谢乙,是名副其实的亲兄弟。谢乙的代理律师陈丁也否认了阮南的说法,并说,谢甲谢乙是亲兄弟,这一点,双方也可通过DNA鉴定来验证。

谢甲谢乙的堂兄谢东告诉闽南网(微博)记者,谢甲谢乙是同胞兄弟,在一份1996年签发的东溪村常住人口登记表中,明确写着谢甲与户主谢乙是兄弟关系,而方华与谢乙是母子关系。

当年同在一个屋檐下 如今法庭上互相起诉

采访中,谢乙告诉闽南网(微博)记者,谢甲未举家定居香港前,兄弟俩的小家一起吃饭,一起生活。

但时间流转,到了今年4月份,谢乙收到了南安法院的传票。谢甲将谢乙告上法院,让谢乙将居住了约30年的老厝右边一侧返还给谢甲。谢乙还说,自谢乙夫妇俩2012年回到金淘谋生开始,谢甲便多次要求自己搬出老厝,称此前只是暂借谢乙居住。

谢乙说,谢甲曾称,要翻新老厝,老厝翻新后愿意按相对便宜的价格,卖给谢乙其中一套三楼以上的套房。谢乙拒绝了谢甲,称自己至少要分得一间店面和两套套房。双方未谈妥。

对于谢乙的这一说法,阮南未正面回应。他说,旧房要翻新,现在就必须把归属问题解决好。

今年6月6日,南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谢甲诉谢乙返还占用古厝一案,但因谢乙向泉州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谢甲名下的老厝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目前该案件处于中止审理阶段。

目前,谢乙正着手准备起诉谢甲和南安市公证处。阮南表示,等待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同胞兄弟何不容】

两人签下的厝宅权属字据有效吗?

采访中,闽南网(微博)记者发现,案件中,谢甲谢乙这对兄弟有几个争论焦点,其中之一,便是那份1995年签下的字据。

谢甲谢乙签署的厝宅权属字据

谢甲谢乙的堂兄谢东告诉闽南网(微博)记者,这份1995年立下的字据里面明确表示,老厝分左右两侧,平分给谢甲谢乙。

谢乙向闽南网(微博)记者展示字据时表示,字据中明确,平分房屋是谢明嘱咐谢甲的,谢甲也在字据上签名,因此,双方应按字据的意思执行。

阮南则质疑称:1.字据里面明确提出,谢甲谢乙属于堂兄弟关系;2.立字据时,方华仍在世,对此,老厝应先分一半给方华,另外,字据并无方华签字确认,字据应该无效;3.字据中提及的“……(谢乙)应负责帮忙代理上述事项……”的说法,表述不清楚,不知道是在帮忙代理什么。

谢乙回应,签字据时,在场的人都认为,谢甲谢乙在谢林家是亲兄弟,在谢明家也算堂弟,最终就写了堂弟。至于其他质疑,他说,对这些法律事项并不清楚。南安民俗专家廖榕光告诉闽南网(微博)记者,按照闽南传统风俗而言,谢甲谢乙两人的关系不好判断。但他个人认为,谢乙不能因为谢甲过继而随谢甲改变身份。因此,如果谢甲过继关系成立,他们已属于堂兄弟关系了。

目前,字据的知见人谢一、代书人谢三已离世。另一名知见人谢二今年90岁,其长子谢金告诉闽南网(微博)记者,谢二现在患有脑萎缩,精神有点恍惚,可能无法说清楚字据情况。而谢一的儿子谢东说,他完全清楚字据的情况,字据的意思是谢明在世时嘱咐谢甲的,且字据中提及的谢乙“帮忙代理上述事项”,就包括代为管理谢甲的房屋,当时方华也知道并同意了这份字据。谢东还说,上述黄莲的说法,完全属实。

谢东还说,谢乙实际占有这这一半房屋已达近31年之久,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谢乙迁入谢明家后尽了赡养责任吗?

谢乙24岁迁入谢明家的说法,各方均表示认同。至于原因,谢乙和阮南提出了不同看法。

谢乙说,当时,谢甲夫妇因要去香港谋生,谢明夫妇无人照顾,便让谢乙过来帮忙赡养。阮南则说,因为谢乙的妻子叶双是金淘人,当时还在漳州的谢乙迁入谢明家,是为了便于娶妻。谢东和黄莲称,谢乙的说法属实,否定了阮南的说法。

阮南还说,1993年至2012年,谢乙夫妇在深圳打工,并未尽到赡养方华的责任。其间,谢甲还让一对堂亲夫妇来帮忙照顾方华。谢乙否认了该说法。他说,谢明没去世时,谢明方华都是和自己一家生活。1993年到2012年,他们夫妇俩虽然到谢甲开办的一家位于深圳的公司打工,但平时也会回来照看方华。

对于谢乙称在谢甲公司打工的说法,阮南只说,公司是谢甲女婿开办的,其余并未回应。

谢甲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吗?

对于2013年,谢甲到南安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以及后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阮南说:“谢甲是香港居民,才要去开公证处公证来继承谢明夫妇的遗产。”

不过,陈丁说,1995年的字据早于公证书存在,在知见人、代书人的见证下,字据上明确表示,将该栋老厝平分给两人,而继承公证只写明,谢明夫妇的房屋等遗产均由谢甲一人继承。陈丁认为,字据先于继承公证存在,继承公证违背了谢甲谢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他对这一继承公证的法律效力持有异议。

陈丁说,谢乙此前已向南安市公证处申请公证复查,要求撤销继承公证,但南安市公证处回复称,认为谢乙不是该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予详情答复。此外,谢乙还向泉州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谢甲名下的老厝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目前,泉州市政府法制办回复,称因谢乙向南安市公证处提出撤销继承公证,中止该项行政复议。

【相煎何太急】

形同陌路的兄弟 大家希望他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如今,因为关于这栋老厝的纠纷,这对血连着血的兄弟已经形同陌路。

说起这件事,兄弟俩的母亲黄莲和堂亲们都直叹不应该。

“真是焦心,同样是我的孩子,我不偏袒谁。”黄莲说。而谢东和谢金等人也表示,希望双方停下纠纷,友好协商。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这场兄弟阋墙,何时才是尽头。

(以上名字除廖榕光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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