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三无”食品 商家被责令整改

  • 湄洲日报  

5月中旬,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送达罚单,责令其改正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

此前,该局纪检组获悉鲤南镇平原村的鲤南16XX食杂店网售“三无”枇杷膏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检查。现场发现,陈某在淘宝网上经营的名为“福建仙游16XX”网店,正在经营销售外包装标签上未标称生产者的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的“三无”枇杷膏。陈某经营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立案调查。

经查,陈某此前从一个上门送货的供货商那里进了2瓶外包装标称为“枇杷膏,配料:野生枇杷、冰糖,净含量:250克,保质期:36个月,食用方法:直接食用或温开水冲饮”等字样的枇杷膏。至被查时,陈某已通过淘宝网上名为“福建仙游16XX”网店销售了2瓶,每瓶进货价80元,销售价100元。陈某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陈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陈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 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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