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右行驶摩托车被扣3分罚款150元

  • 湄洲日报  

图①:闽BFF497摩托车不靠右行驶。

图②:闽BHD100摩托车不靠右行驶。

本报讯 (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林少甫)4月25日,市交警部门在市区荔城大道、东园路、八二一街等地,持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靠右行驶、不走专用道等行为,助力创城。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照创城考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交通现状,常态化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以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过视频监控和路面查纠相结合,查获的摩托车、电动车不靠右行驶、不走辅道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栏杆、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进行曝光、扣分罚款,直至扣车,并载入公安网的管理系统,列入“黑名单”,甚至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报考驾照等。今后,被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者若出国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或其子女就读公安大学和部队院校等,都将受到影响。

经查,4月25日,市交警支队通过视频监控,在荔城大道、东园路、八二一街3个路段共查获不靠右行驶摩托车75辆。车牌号为闽BHD100、闽BVR299、闽BFL817、闽BMF319、闽BFF497等摩托车,在市区荔城大道与东园路交叉口附近不靠右行驶;车牌号为闽BGL070、闽BKD400、闽BFP848、闽BKU400、闽BKA423等摩托车,在市区东园路与八二一街交叉口附近不靠右行驶;车牌号为闽BRU605、闽BES753、闽BKV191、闽BMC474、闽B6720B等摩托车,在市区东圳路与八二一街交叉口附近不靠右行驶。这些车辆全部被依法扣3分罚款150元,并录入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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