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食品违法案

  • 湄洲日报  

仙游县凌某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日前被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8瓶“椰岛海王酒”预包装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

不久前,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枫亭镇后洋路某便利店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有8瓶“椰岛海王酒”,外包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林某于去年底从一名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12瓶“椰岛海王酒”,这些酒外包装未清晰标示生产日期,没有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处有人为刮花的痕迹,每瓶进价4.8元,售价6元。至被查止,凌某已售出4瓶,剩下8瓶被当场查扣,货值共72元,销售盈利4.8元。执法人员要查看海王酒的进货发票时,凌某无法提供。

执法人员认为,凌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海王酒以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4.1.7.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其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遂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责令凌某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郑云林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