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堂犯受贿罪一审判刑五年六个月

  • 湄洲日报  

近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副调研员陈文堂(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文堂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陈文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26.4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陈文堂如实供述大部分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并退出部分赃款,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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