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生态补偿资金 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 湄洲日报  

为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莆田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建立健全生态创建“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当前,市环保局已下拨2016年度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5314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植树造林、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及运行维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运行维护;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态果园等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程及运行维护;各水库管理单位和各县(区)级以下政府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自2011年起我市建立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以来,已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约3.5亿元,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切实保障了餐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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