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湄洲日报  

3月15日,我市在市区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领导林金波、陈惠黔、林玉瑞出席。

陈惠黔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消费维权作为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自担负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强化诚信自律经营意识,承担有关社会责任;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安全、可持续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要求,保障自身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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