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 湄洲日报  

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 2016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莆田市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区域涵盖我市一县四区两个管委会,抽样地点涉及流通环节的商超、农贸市场、食杂店等。本次抽检畜禽肉357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率97.5%;抽检蔬菜616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99.4%。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现对12批次不合格样品的抽检结果进行公示。(1批次不合格样品正在做样品确认,待确认后另行公示)。

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经营单位采取下架、追溯源头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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