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挂牌督办“7·14”打拐专案莆田战区抓捕解救工作幕后故事

  • 湄洲日报  

【核心提示】

部分场景在莆田平海拍摄的电影《失孤》,去年上映时震撼人心,至今让人记忆犹新。电影反映的是一个丢失儿子的父亲,和一个从小被拐卖的青年,共同踏上千辛万苦的寻亲之路……

骨肉分离,是一种切肤之痛。许多年来,有关寻亲的、告别的故事,总是能拨动观众心弦,勾起观众的泪点。在一定程度之上,“生离”又往往会大于“死别”之痛,只是因为,渺茫又无法让人放弃的牵绊,最是痛苦。

打拐,一个老生常谈的沉重话题,其背后有着太多生命无法承受之重。

如何让小小的小孩不再噩梦牵绊一生?前不久,我市警方历经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昼夜奋战,精准打击,在莆田、泉州两地全面开展公安部挂牌督办“7·14”打拐专案莆田战区抓捕解救行动,一举摧毁特大贩卖儿童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解救被拐婴幼儿13人,打拐成效创我市历年最佳,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这些被拐孩子重新找回人生的起跑线。

 

如何破获打拐专案?对抗对峙中突重围

“7·14”打拐专案涉及云南、江西、福建等7个省份的数十个地市,是近年来少有的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的打拐专案。作为该案抓捕解救工作的战区之一,莆田警方高度重视。

9月中旬,接省公安厅传来的有婴儿被贩卖到莆田的可疑线索后,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伙金当即指示市公安局成立“7·14”专案莆田战区专案组,要求严厉查处打击,务必一网打尽,全数解救。

随后,该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唐辉煌任组长,刑侦、技侦、网安支队以及荔城、城厢刑侦大队精干警力任成员的专案组。专案民警从有限的线索入手,抽丝剥茧,扩线深挖,克服重重困难,一步步查清了一个以杨姓女子为首、团伙成员多达14人的特大贩婴团伙。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精细、反侦查能力超强,隐蔽活动在漳州、莆田、泉州等地。专案组攻坚克难,逐一查证查清团伙成员的身份情况、活动规律以及被拐婴幼儿下落,并做好统一收网前的稳控工作。

11月21日,公安部下达了24日凌晨零时全国统一收网的指令。李伙金要求专案组务必周全严密组织,确保万无一失。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也派出专员督导指导。市公安局专案组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召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动员部署会,并协调联系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福利中心,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

11月23日晚9点许,唐辉煌坐镇市公安局进行总指挥、总协调,技侦、网安支队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刑侦支队长郭国庆等有关负责人带队一线实地抓捕。参战的百余民警分成13个抓捕小组,按照既定方案分赴目的地,迅速包围控制贩婴团伙成员及收买婴幼儿的嫌疑人住址。

11月24日凌晨零时,各专案小组想方设法突破嫌疑人设置的障碍,依法进入他们住所抓捕解救,但个别抓捕小组受到犯罪嫌疑人多种形式的阻抗。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向亲戚朋友及邻居“求援”,一大伙不明真相的人员手持棍棒、砖石,在犯罪嫌疑人的鼓动下与抓捕民警形成对抗对峙。危急关头,民警始终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在当地派出所等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最终突出重围。

24日凌晨1至3点,犯罪嫌疑人和被解救的婴幼儿陆续被送上警车驶回市区。车上,民警将备好的环式身份标签套在婴幼儿手腕和脚踝上,并详细注明每名婴幼儿性别、解救地、收买人等,防止混淆。至凌晨3点,1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专案组全部押解到指定的城厢公安分局,11名被拐婴幼儿获得解救。

民警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查。24日上午10点,在逃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在仙游落网;12月1日,专案组扩线侦查,在仙游县郊尾镇解救出第12名被拐婴儿。12月14日,在强大的抓捕声势下,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戴某怀抱一名被拐女婴在家人的陪同下,向专案组投案自首……

当日,莆田战区抓捕解救行动以其解救的被拐儿童最多、组织最严密、成效最好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11月24日上午,副省长、省公安厅长王惠敏欣闻专案莆田战区的重大战果,称赞“很好!”

婴幼儿缘何被贩卖?卖子求财可气可恨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婴幼儿被人贩子从我国西南地区多方辗转贩卖到中部地区及东南沿海,酿造了人间恶剧、悲剧。

11月24日凌晨,莆田专案组在仙游县枫亭镇一家庭穷困的老太家中,成功解救出3名被拐婴儿,其中一个男婴出生仅20余日,臀部因照顾不当出现疑似溃烂。据64岁老太介绍,贩婴团伙以每天100元的价格将3名婴儿寄养给她。金钱利诱下,目不识丁的老太单人照顾3名婴幼儿,婴幼儿的生存境况可想而知。专案中,相当部分婴幼儿普遍被辗转贩卖多手,历经数月。

“7·14”打拐专案莆田战区专案组民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教导员邱宗亮说,利欲熏心的人贩子前往西南贫困地区,怂恿贫困家庭的适龄妇女产子贩卖,或是从其他人贩子处以低价收购婴幼儿。此罪恶之旅,也是婴幼儿朝不保夕的无妄之路。人贩子像装小猫小狗一样把婴幼儿塞进旅行包,在旅行包上剪个小口子供婴幼儿呼吸;为防止包内婴幼儿啼哭引人注意,人贩子竟然在牛奶中掺加安眠药喂服婴幼儿。为早日将婴幼儿换成钞票,人贩子不顾严寒气候婴儿感冒发烧还是酷暑天气婴儿肠胃毛病,拎着孩子持续辗转在各个城市之间,加价卖给其他人贩子,或是直接高价卖给有需求的人家。可怜的新生儿远离母亲,三餐不济,居无定所,生病得不到医治,生命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如此丧尽天良的行为,令人发指!

斩恶务严,除恶务尽。着眼于摧团伙、斩网络,从源头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莆田专案组立即对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查,及时巩固证据,将案件办成铁案。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民警震惊地发现,与往年不法分子偷抱、抢夺、购买、捡拾手段获取婴儿明显不同的是,个别被拐婴幼儿是他们亲生父母为求财目的主动生育后出售。

解救的被拐婴幼儿大部分来自我国西南省份一经济落后、山林环绕的州域。受区域环境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当地一个完全劳动力年收入仅区区的数千元。被拐人员家庭贫困,而生育一个婴儿贩卖后动辄上万元的收入,足以保证他们家庭一年以上衣食无忧。在贫穷的煎熬面前,有的已婚妇女经不起人贩子的教唆怂恿,走上生子贩卖的荒唐致富路;有的本着贩卖方便和高价售卖的目的,前往中部、东部省份务工,分娩后直接将新生儿交给人贩子,换取钱财,沦为人贩子的牟利机器。更有甚者,竟然将自己的亲骨肉挂牌售卖。落网的专案犯罪嫌疑人陆某,从事贩婴牟利勾当后,利欲熏心,将妻子新诞下的亲生女儿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人贩子。

怎样安置被救孩子?多方关爱助力回家

这批被解救出来、一时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卖孩子,该如何安置呢?在采访中,记者被专案组民警的一个个关爱细节深深感动。

根据掌握的线索,这些孩子最大的2周岁半左右,最小的出生仅20多天。他们个个肢体健全、身体健康、心智正常、天真活泼。不幸的是,他们自出生不久便横遭噩运,成为人贩子手中待价而沽、讨价还价的商品。专案组充分考虑到孩子年龄小等因素,收网时,特地调集20名已为人母、具有丰富照顾婴幼儿经验的女警共同参战,保证婴幼儿一被解救就能够得到“妈妈”式的照顾;专案组民警还专门从医院妇产科买来环式身份标签,上面可以标注婴幼儿性别、解救地、收买人等,婴幼儿一被解救,民警就把环式身份标签戴在其手腕和脚踝上,防止身份混淆。解救时,经告知收买人,专案组民警把买方家中原先喂养被拐婴儿食用的奶粉、衣物、尿不湿、热奶器一并捎上,保证了婴幼儿解救过程不会受冷挨饿。

经过前期的协调和沟通,被解救的婴幼儿全部安置在市社会福利中心。为迎接这些不幸的孩子,该中心专门腾出婴儿床、毛毯等防寒保温品,采购了牛奶、米糊、尿不湿等婴幼儿食品用品,供这些孩子使用。社会各界也纷纷捐款捐物,帮助这些孩子共渡难关。被解救才一个月多,被拐孩子在福利中心内健康成长,越发显得可爱。

前不久,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伙金率民政、妇联、公安等部门领导专程前往市社会福利中心看望慰问被解救出来的被拐婴幼儿时,充分肯定莆田专案组抓捕解救工作指挥有力、行动到位、方法得当,并向全体参战民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同时要求民政、公安部门尽最大努力提供最好条件照顾好解救回来的被拐婴幼儿,传递市委市政府的爱心,显示莆田人民的关爱和胸怀,让这些一度失去爱的孩子在莆田得到弥补。对被拐卖的(非父母亲贩卖的)婴幼儿,要尽早联系上他们的父母,送他们早日回家。

当前,莆田警方一方面进一步密切与“7·14”打拐专案兄弟单位的联系协作,实行串并案侦查,继续投身到打源截流、查清余罪中;一方面将解救的13名婴幼儿的DNA身份信息全部输入全国公安被拐儿童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碰撞,希望能够早日帮助这些孩子回家……

采访札记

共同参与 重拳打拐

在公安部挂牌督办“7·14”打拐专案中,我市警方重拳出击,打团伙、摧网络,查源头、肃遗毒,并对买家一律予以刑事拘留,鲜明地表明公安部门严打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取得打拐工作的新成效。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不仅需要作为主力军的公安机关持续严打,更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真正实现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广大群众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检举揭发人贩子的丑恶罪行,主动融入公安机关打拐工作的整体部署,努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打拐新局面。

首先,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切断买方市场。虽然打拐力度持续加大,但还有一些人对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不以为然,甚至稀里糊涂地参与其中。殊不知,拐卖妇女儿童,必将遭到法律严惩,最终人财两空!

其次,要发动妇联、村镇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一个由社会各界参与的打拐反拐系统工程。有了这些基层组织的支持就更容易发现一些苗头问题,及早发现被拐妇女儿童。同时,更容易动员社会力量来关心和帮助被拐妇女儿童,让被拐妇女儿童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减少心灵创伤。

第三,要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救意识。防止孩童被拐悲剧发生的最好办法,是父母对孩子的悉心照顾和安全教育。如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等。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多一份警觉,多一份安全,让人贩子无从下手。

延伸阅读

买孩子一样追究刑事责任

拐卖儿童犯罪严重威胁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导致骨肉分离、家庭破碎,长期以来为广大群众所不齿与痛恨。

我国对拐卖儿童犯罪始终坚持严惩不贷,现行《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根据具体情节,将处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为防止买方市场的形成,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公安机关在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受害者的同时,一律对买主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版文/图 湄洲日报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詹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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