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施以爱的监管

  • 湄洲日报  

肖某在缓刑期满顺利回归社会后,日前给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上一面“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悬崖勒马恩同再造”的锦旗。

原来,该院检察官在对涉嫌盗窃案的肖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认为其作案时尚未满18周岁,犯罪情节轻微,没有进一步羁押的必要性,故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肖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为了增强社区矫正监管效果,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经与区人民法院协商,将其安排在指定的帮教基地务工,接受监管、帮教。在社区矫正监管期间,检察官通过走访、谈心等,不断化解肖某与其父亲之间的紧张关系,促其父亲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让肖某感受到家的温暖,使其安心接受监管。

今年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指定未检科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事诉讼过程与刑事执行监督过程的无缝衔接,建立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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