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

  • 湄洲日报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四风”顽疾,驰而不息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加大监督执纪、公开曝光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市在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基础上,出台《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市财政、审计等10个部门,依法依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和推动,定期向市责任制办报告督查落实情况、移送问题线索。市纪委会同市“两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市直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线索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前夕,我市通过交叉互查、开展自查、监控排查、电子监控督查、1+X专项督查、举报核查等方式,围绕“7个严禁”,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同时,市纪委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7个督查小组,对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今年1-9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7起,处理3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8人(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28名),实名通报曝光31期100起,追究领导责任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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