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推进城乡规划法治化

  • 湄洲日报  

近日,记者获悉,市规划局坚持以提升规划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实现规划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规划管理方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效能,促进城乡规划法治化。

举行听证或专家论证。涉及热点、难点问题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和方案审批之前,采取听证会、专家论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决策、行政措施、规划管理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

建立行政审批集体决策机制。对于规划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证》等的审批,采取集体决策,由局长召集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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