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筑青春防线

  • 湄洲日报  

莆糖社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活动。

心理疏导室里,未检科干警为涉罪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

今年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发展的第30年,“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这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原则之一。2010年9月,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此未检工作一改过去“惩罚看得见,教育看不见”的做法,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全过程,构建起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同时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检爱工程”,积极培育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长青树”。

着力于用法律为迷途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该院未检科先后被评选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科室干警也先后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完善硬件设施 优化制度呵护成长

8月19日上午,走进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三楼的心理疏导室,淡绿色的一整面墙上,画着绿树、花儿和秋千,白色的屏风、桌椅以及随处可见的绿植和鲜花,充满了清新放松的气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心理疏导室还设置了一个大木头柜子,柜子上整齐排列着各种各样的玩具,此外,一个巨大的正方形沙盘也十分引人注目。

“这个去年9月份建成的心理疏导室主要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分析和心理疏导,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和调查谈话。”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颜文勇介绍,科室3名干警均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设置心理疏导室是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创新举措,营造宽松、温馨的办案环境。此外,该院还设置单独听证宣告室,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不起诉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告,通过悬挂检徽、设置专门的桌椅等营造庄严的氛围,这一改以往一纸文书送达后,便案结事了的办案模式,通过邀请双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侦查人员、帮教人员等一同到场见证,并履行宣告、教育等一系列的程序,使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心存敬畏。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还不断完善未检工作的相关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形成具有城厢特色的未成年司法工作制度。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检察阶段刑事诉讼的规定》,规范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权利义务、参讼程序,组建由10名未保干部、教师、心理咨询师、医生等组成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全程参与21名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讯问会见、跟踪帮教、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工作。完善社会调查制度,在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的同时,细化社会调查的内容,针对公安机关未能调查部分或存在疑问的情况,自行开展调查或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补充调查。2014年至今自行调查2人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6人次。

该院还与区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及检察建议要求法律援助律师切实履行阅卷、提交辩护意见书等义务,自2014年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62人次,律师100%提交辩护意见。此外,该院还完善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和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现已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关单位单位联合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非法定情形不得查询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档案,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隐私,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等权利。2014年至今已决定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7人次。

■搭建帮教平台 理性引领迷途孩子

外地籍未成年人米某因涉嫌聚众斗殴犯罪,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其送往与复茂食品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未成年人技能培训观护基地”作为帮教对象,由该公司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及培训。检察官联合社工、心理老师对其定期开展家庭式走访、小组谈话、心理疏导等帮教工作。3个多月后,米某已掌握了一定的生产、销售服务技能。米某于今年3月中旬主动提出将自己近3个月来赚取的8000元工资全部用于赔偿被害人。鉴于米某对其自身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该院遂对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未成年人技能培训观护基地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不仅如此,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平台,该院充分整合社会观护帮教资源,形成“校园帮教”、“就业帮教”、“社区观护帮教”、“志愿服务帮教”、“异地帮教”等多元化帮教格局,为被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感化。

颜文勇介绍,针对涉罪在校生犯罪的情况,主动与区教育局及所在学校沟通,先后与7所学校开展联合帮教,已帮助15名涉罪在校生顺利回归校园。该院还建立了企业帮教平台,建立“就业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共帮助5名未成年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为给涉罪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与共青团莆田市委、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在莆糖社区组建“社区关护基地”,开展“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通过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对涉罪未成年人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心理咨询及义务劳动,使其感受社会的关爱与劳动的快乐,传播正能量,已有6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在社区接受帮教并顺利回归社会,现仍有5名涉罪未成年人处帮教考察期内。该项目在团中央、民政部日前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评选中被评为全国首批示范项目。

■加强普法宣传 护苗成长防患未然

开学在即,该院未检科的干警比平时更忙碌了。“开学之后,各个学校都要加强普法宣传,我们正在准备相关的讲座以及活动等,下一步还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创建活动。”

预防是最有效的保护。为加强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关口前移,在五大教育集团中心校进行试点,让学校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开通检察官姐姐法律咨询热线、在“班班通”平台播放“法律知识百问百答”宣传PPT、辅导教师讲解案例教育读本等方式,使校园法律宣传生活化、常态化、规范化。

编织儿童保护安全网。2015-2016年该院联合区妇联、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教育局举办“守护花蕾 与法同行”活动,2016年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争当守法少年”6.1主题活动,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以法制一堂课、一次问卷调查、一本宣传手册、一封致家长信的方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的知识,提高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该院还组建“青少年维权服务志愿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巡回法制展览、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方式进行宣传教。选任优秀干警与特困、留守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对其实行一对一困难帮助、心理辅导和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有的误入歧途,被折断了翅膀,对待这些折翼的天使,更需要精心修复,让他们尽快重新飞翔。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有温度的司法保护,让迷路的孩子理性回归,阳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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