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办理司法救助手续

  • 湄洲日报  

近日,涵江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1名因交通事故遭受重伤的案件申请人翁某家中,为其上门办理司法救助手续。

据悉,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翁某重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须赔偿翁某人民币8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却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一时难以进展,而此时,大笔的医疗费用已让原本家境普通的翁某负债累累,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在获悉该情况后,涵江区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考虑到翁某目前还在康复期,行动不便,该案执行法官主动前往翁某家中,依法为其办理了相关救助手续。

今年以来,涵江法院执行局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义务能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今年上半年已为10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款24万元,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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