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湄洲日报  

借用公车办理私事,违规收取婚宴礼金,违规收取项目经费,违规向村委会干部发放津贴补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对近期查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是: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春借用仙游县水务局单位公车办理私事。近日,黄新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秀屿区南日镇万峰村党支部书记魏青华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收受万峰村部分村民礼金。近日,秀屿区纪委给予魏青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城厢区常太镇侯山村向部分村民收取墘尾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前期经费,并以误工名义从上述经费中违规向村委会主任陈国恩,村党支部委员郑剑城、林荣毜、廖寿海,村委会委员许南英发放津贴补贴。近日,城厢区常太镇纪委给予上述5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仙游县钟山森林派出所副所长吴清林驾驶警车办理私事。近日,仙游县监察局给予吴清林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治,防止“四风”问题发展蔓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廉洁自律,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端午期间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组织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违纪行为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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