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湄洲日报  

记者昨获悉,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市纪委出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实施方案》,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八个方面问题

根据《方案》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突出八个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一是民生资金方面,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及扶贫开发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私分截留、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二是学校招生及学校规划、建设方面,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教材教辅资料及后勤服务等环节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三是医疗服务方面,重点查处医务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拿回扣、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等问题。四是食品安全方面,重点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五是安居工程建设、分配方面,重点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以及在安居工程分配中搞“关系户”、“人情房”等问题。六是环境污染侵害群众健康权益方面,重点整治环保工作中监管不力、失察失管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七是行政审批服务方面,重点整治审批服务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顽疾。八是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重点整治基层干部执法不公、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六大举措确保整治实效

该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领域宽、主体广,要求各单位把握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抓手,推进工作落实。一是信访“零暂存”,畅通诉求渠道,规范线索入口,及时分类处置,加强转办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二是纪律严审查,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增强监督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三是问责高强度,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拖拉,专项整治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责任追究成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抓手。四是约谈常提醒,对群众来访来信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党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五是群众广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群众评价体系,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对典型违法违纪人员予以公开曝光。六是机制管长效,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审批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充分释放便民惠民政策红利。

齐抓共管夯实整治力量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专项工作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既要把承担的职责落实好履行好,又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层层传导压力,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凝心聚力推进专项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及时纠正,同时严肃问责问题发生背后的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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