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 湄洲日报  

“五一”节将至,为正风肃纪,廉洁过节,市纪委对近期查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钟长鸣,提出5项重点工作。这4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经秀屿区东庄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陈晓艳说情,该镇原镇长王佳金同意,违规给予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的镇干部郑志忠发放绩效奖励金等。近日,王佳金和陈晓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

城厢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工郑欣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近日,郑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该大队大队长林伯韬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

仙游县发改局驾驶员何青松公车私用受到解聘处理,仙游县计划系统党办主任林秀国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城厢区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兼工会负责人柯锦扬违规公款购买花生油、火锅料等物品,作为慰问品发放单位干部职工。城厢区政法系统专职副书记林伟违规公款购买游泳健身卡,分发给单位干部职工。近日,柯锦扬和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挺纪在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纪律底线。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二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注重发挥新技术,运用“一网”、“一端”、“一微”(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手段。三要紧盯三项重点。重点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紧盯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各类活动;紧盯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强化曝光力度,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都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五要坚持监督检查。要采取各单位自查、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检查、县区交叉互查、电子卡口监督检查、举报即报即查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提高监督检查精准度。

市纪委还公布“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电话:0594-12388,莆田市纪委网站“四风”举报专区:http://fujian.12388.gov.cn/putian/,受理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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