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发布“五一”旅游消费提示

  • 湄洲日报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很多人已经在规划旅游行程了。昨日,市消委会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提示一:要了解旅行社资质。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出境旅游还要查看旅行社证照中是否表明具备组织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注意选择资质全、信誉好的旅行社。

提示二:要谨慎签订合同。成行前,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合同应对旅游的内容、行程安排、费用、交通、住宿、餐饮、退团、合同变更、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特别是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比如自费项目、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餐饮的标准等。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提示三:要警惕低价陷阱。一些旅行社为了争夺客源,往往采取“免费游、低价游”等策略吸引消费者,实质上用不含景区门票、增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强迫购物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从而弥补组团费用。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线路时,应对报价进行理性分析,估算其可信度。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低价线路,要谨慎甄别、选择。

提示四:要科学理性消费。在景区购物前,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特别是购买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时更要慎重。要警惕以“店庆促销”“祈福避祸”“企业赞助”为噱头的购物陷阱。购物后,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提示五:要做好风险防范。旅游途中如遇纠纷,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理性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切勿产生过激行为。协商不成,则可以在完成行程后到消委会、工商、旅游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遇欺诈、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消费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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