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 湄洲日报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市纪委日前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重申了“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确保清明更加“清明”。

6起案例分别为:莆田市后海围垦管理局局长陈银辉在清明、中秋、冬至等节假日期间,多次私驾单位公车回老家祭扫或办理私事。近日,陈银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仙游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违规以过节费、加班费、值班费等名义给公司员工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批准公款旅游等。近日,该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谢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经理杨丽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该公司还有3人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相关违规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

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谢少辉、聘用驾驶员林雪山、聘用驾驶员吴伟宾多次使用公车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近日,谢少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林雪山、吴伟宾受到辞退处理。对此负有主体责任的荔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曾文忠受到诫勉谈话。

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瑞星公车私用。近日,陈瑞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公车使用费。

莆田第三中学校长阮国飞多次收受学校建设工程承包商送给的礼金、洋酒、香烟等。近日,阮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秀屿区埭头镇人武部部长张玉明公款旅游,并接受该镇温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国飞安排的外出旅游。近日,张玉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规款项按规定予以收缴;李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针对清明节特点重申了“五个不准”:不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扫墓、祭祀、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各类活动;不准使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以及节礼等;不准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准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不准组织、参加封建迷信等活动。

通报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肃清明祭祀纪律,带头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祭、违规发放津贴、公款旅游、违规收送节礼、搞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组织明察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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