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食药监:查处企业食堂无证经营案件

  • 湄洲日报  

近日,涵江食药监分局在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某企业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执法人员遂对该企业食堂进行立案处理。

经调查,该企业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收到督促办证信息后,继续无证经营食堂,且部分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餐饮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类制度均有缺失。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因其明知故犯,且违法货值金额较大,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食堂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经营使用的工具、原料等。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开办员工食堂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证,并经检查人员现场勘察通过,方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营业。同时,广大群众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无证经营情况,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直接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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