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伤获赔仍觉吃亏 莆田秀屿一男子伤人报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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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25日讯(通讯员 陈秋梅)陈晓东(化名)被陈洋洋(化名)开车撞伤,之后对方赔偿到位,但他一直很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觉得自己仍是很亏,于是一直在自家门口等待机会报复。

2015年5月5日,陈晓东看到陈洋洋的妻子(被害人郑英儿(化名))驾车经过,便将其拦下,不分青红皂白就拿起斗车轮子击打被害人郑英儿的身体各处。郑英儿的女婿黄瓜瓜(化名)闻讯赶到现场后,也被陈晓东持砖头砸伤头部,一脸鲜血。

在被立案侦查后,考虑到陈晓东的身体状况,莆田市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希望其能遵守自己的义务。2015年7月27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谁知,愤怒和仇恨的火焰已经烧毁了陈晓东的心智。2015年9月2日,陈晓东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冲进黄瓜瓜开的商行仓库,致使员工陈鹤(化名)受伤。但陈晓东并没有因此满足,其驾驶车辆离开后又双手各持一个钢筋回到商行,将商行内的物品乱敲一气,并殴打前来阻止的黄瓜瓜,致其轻伤。

对于这样屡教不改、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行为岂能轻纵!莆田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在查清案件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经秀屿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晓东故意伤害他人,在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后,无视国法,再次报复殴打他人,致使被害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决:被告人陈晓东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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