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民被欠款长达10年 荔城法院: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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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家住莆田秀屿区笏石镇的朱女士致电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自己被人借走1.9万元,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本息共计2.5万多元,可至今10年多了,这笔款项一直没有执行下来。对此,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表示,法院一直在跟踪旧案,也将被执行人列入了“黑名单”,但因被执行人无任何可执行财产,至今无法得到执行,但法院会一直跟踪此案。

朱女士称,程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她借了1.9万元,约定利率15%,期限一年。可期满后,她多次向程某催讨款项,程某均拒不还款。2005年,朱女士将程某告上法院。同年6月份,荔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法院审理认为,朱女士和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15%无违法国家有关利率的强制性规定,可予准许。2005年7月14日,法院判决被告程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朱女士借款人民币19000元及利息6270元,共计人民币25270元。同年9月份,朱女士向荔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朱女士称,如今已经10年多时间过去了,程某依旧没有归还欠款,她希望法院能够加大执行力度,让程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往年的旧案,法院已经重新拎出来,重新分配法官,并进行动态跟踪,所以案件还是一直在执行。”荔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人员介绍,法院对这些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较多,比如限高令、黑名单等,能用到的技术手段法院会全部采取。

该人员介绍,被执行人程某已被列入“黑名单”,但是法院查询发现,程某名下没有任何银行户头,也没有工资等财产往来,且程某名下没有房产,其乡下房产又是集体户而无法执行。“我们现在查询不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但一查到有,就会马上执行。”该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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