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实行红绿旗评比制度

  • 湄洲日报  

连日来,城厢区创城督查组多名工作人员,分赴各个督查点明察暗访,督促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成效。

该区坚持跟踪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通过查看计划与现场查访,收集梳理问题,跟踪督促落实,对于一般性的问题,要求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协调解决。

区里实行红绿旗评比制度,红绿旗每月评比一次,不设定名额,达到红绿旗标准的分别给予通报表彰和批评。同一项目全年无被评为绿旗且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评为红旗的,推荐该项目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记三等功一次。同一项目一次被评为绿旗的,给予项目责任单位的责任人提醒预警;二次被评为绿旗的,给予责任人诫勉教育;三次被评为绿旗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四次被评为绿旗的,则对责任人进行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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