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快递需谨慎

  • 湄洲日报  

日前,消费者张先生将8瓶蜂蜜从莆田寄往上海,快递公司承诺3天可送达,实际上却10天才送达,且6瓶蜂蜜在送达时已经损坏。他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快递公司却以消费者事先未进行保价为由,只同意按照公司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快递公司向张先生赔偿相应损失。其实,张先生遇到的问题只是快递服务问题中的“冰山一角”。

随着网络购物、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服务需求大幅上升,快递行业的消费者投诉和管理上的弊端也日益显露。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丢件、损件、缺件、配送延误,快递服务格式合同不合理,验货签收环节存争议,保价服务落实不到位,快递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时,应注意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消费风险:一是选择快递“货比三家”。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的快递公司。对于上门收货的快递公司,要注意检查业务员的工作证件,最好选择到快递公司的经营网点办理手续。二是合同条款仔细阅读。消费者在快递物品前要仔细阅读快递单背面的合同条款。如果对条款存在疑问,应当场指出,并在快递单上备注有关事项。如遇“霸王条款”,应坚决抵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三是快递单据详细填写。消费者在填写单据时,应清晰填写双方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取货方式等,并妥善保管有关单据。四是特殊物品进行保价。邮寄贵重物品、易碎物品时一定要选择保价服务,明确违约责任,减低投递风险。快递员收件时,也应当面检查物品,证明完好后再包装邮寄。五是先验货后签收。无论是收件人本人签收还是代人签收,都应当履行当场验货的程序,确认物品没有问题后再签收,以免遭受经济损失。签收时还应观察是否缺损、有无异常气味或声响,不要轻易签收匿名、来源不明的包裹。

市消委会建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及快递企业,要提高快递企业“准入”门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做好收寄快递安全检查,落实快递“实名制”,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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