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全市首家出台小餐饮备案管理制度

  • 湄洲日报  

“经过备案,我也能开小餐馆当老板了。”这两天,一提起小餐饮备案管理制度带来的好处,在荔城区黄石镇东井街经营川菜馆的田治琼深有感慨。

走进这家川菜馆,笔者看到,墙上悬挂的《小餐饮备案凭证》、文明餐桌提示标语、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督及举报电话首先映入眼帘。在后厨操作间,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一一分开,地面、墙面、天花板干净整洁。

这和普通的餐饮店没有区别啊?见到笔者的疑惑,田治琼告诉笔者,奥秘就在墙上的那张《小餐饮备案凭证》。原来,为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中,荔城区广泛听取意见,并结合实际于9月份在全市首家出台《小餐饮备案管理制度(试行)》,对有固定、独立的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条件简单,尚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现场核查要求,现场制售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并提供就餐设施的各类小餐饮,包括小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等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变“重审批”为“重监督”。田治琼说,在小餐饮备案制度出台前,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相关规定,经营餐饮类行业必须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但由于她的经营规模偏小,若严格进行现场核查,根本无法达到许可发证条件,也就意味着无法从事小餐饮服务业。荔城区食药监局食品股工作人员林燕平告诉笔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使得小餐饮遍布每个城市乡村和每条大街小巷,这些小餐饮多为2到3人经营,具有经营品种单一、加工过程简单等特点,监管起来难度非常大,导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高。

小餐饮没有证照,不是可以依法取缔吗?林燕平说,据调查显示,在这些小餐饮从业者当中,很多是下岗失业或者进城务工人员,存在着配套设施缺失,占道经营等问题,如果走“严管重罚,围追堵截”的老路,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进一步激化从业者抵触情绪,而让已经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餐饮经营者同样提供服务,显然也是不公正的,此外,到小店里喝豆浆、吃炝肉、扁食也是市民不可或缺的休闲消费方式。采取“一刀切”式全面取缔,显然行不通。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区提出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取缔一批的思路,出台了全市首个小餐饮备案管理制度。这也就是说,对于努力一下能达到发证条件的小餐饮,经过现场核查后,发给《小餐饮备案凭证》,对于卫生条件差,拒不整改的少数小餐饮,坚决取缔。”据荔城区食药监局局长陈鸿霖介绍,为确保备案制度的实用,该区还创新举措,适当降低部分备案申请现场核查标准。林燕平告诉笔者,比如在场所布局和面积方面,《餐饮服务许可规范》中要求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要大于或等于一比二;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该区则根据实际制定了食品处理区面积原则上应不小于8㎡,小吃店、单一品种餐馆(包括单纯火锅、单纯烧烤)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6㎡;小型饮品店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小于4㎡;粗加工操作场所至少2个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实行荤、素分开设置等标准。

“小餐饮只要是没有相应证照的,都要申请备案。”陈鸿霖强调,实行备案制后,食药监局还将引导小餐饮经营者对照许可标准提升改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积极鼓励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使小餐饮的自我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对无法提升改造的小餐饮店则按照备案制度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若发现存在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等情形的,严格依法查处并收回备案证;对未取得备案凭证而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备案凭证,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申请办理的,依法进行取缔。

据悉,《小餐饮备案凭证》有效期3年,目前,该区已发放催办通知书370余份,办理《小餐饮实名备案证》194张。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对小餐饮店申请登记备案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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