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银行门口举牌:行长和我老婆开房

  • 海峡导报  

 

林某在某银行漳州分行门口举牌称老婆被勾引

 

林某出示前妻和张某的“开房记录”

昨日中午,某银行漳州分行门口,一男子举着一块写满字的牌子,称该银行主任(实为某支行行长)张某在外勾引别人老婆,破坏别人家庭。该男子还向导报记者提供了两份他老婆阿文(化名)与张某的“开房记录”。

对此,阿文(已与该男子离婚)称自己是清白的,那两次开房并不是与张某一起,一次是和家人,一次是和同事。

而张某则不愿接受采访。该银行漳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对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目前已对张某作出停职处理,银行纪检部门还将对张某个人违纪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现场:男子举牌称老婆被勾引

昨日11:30,某银行漳州分行办公楼前,3名男子不停徘徊,其中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举着一块牌子,牌子一面写着:“×行主任张××在外勾引别人老婆,破坏别人家庭,证据充分。×行上级领导不予处理,包庇下属!”另一面写着:“×行主任张××外面包养女人……作风腐败……”

举牌的男子叫林某,是芗城区人。林某说,牌子中所说的“别人老婆”,就是他的前妻阿文,这个月初两个人刚刚离婚。林某称,张某是某银行漳州分行城区一支行的行长。“上个月我刚刚发现她跟这个行长开房的事,我就把她打了,打成重伤,然后我们就离婚了。”林某说。

之后,银行方面打电话报警,3名男子才拿着牌子离开现场。

林某:行长和我老婆开房两次

林某向导报记者提供了两张“开房记录”。“开房记录”上显示了阿文和张某的身份照片和身份信息,以及开房的时间和地点。第一张显示:阿文于2014年7月8日01:12:28,在厦门某酒店开了一间房;而张某也于同一天的01:12:39在该酒店开房,房间均为31107;另一张显示:阿文于2014年12月22日15:36:04,在云霄某酒店开房;同一天15:41:21,张某也在该酒店开房,两个人的房间号均为D507。

林某说,因为这个事,他把妻子打了,“她被我打成重伤,因为怕她告我,我就同意跟她离婚,财产都归她,现在15岁的孩子也跟着她”。

林某前妻:与行长只有业务联系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联系到了阿文。阿文说她是清白的,称与张某只是保险业务上的联系,否认与张某开过房。“在厦门那次,我是和家人一起去的,当天我和我爸爸、姐姐一起,在厦门海边玩,然后开了一个房间,我和姐姐睡一张床,我爸爸睡另外一张床。”“去年12月那次,是和我同事一起去的。”阿文说,当时因为有酒店的套票,就和同事一起去了,两人还一起在酒店拍了照片,并打电话告诉孩子说他们在云霄某酒店。“我是清白的,他(林某)也不知道从哪里听到,就把我从家里骗出来。”阿文说,那天晚上,林某喝得醉醺醺的,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她身上多处受伤,“当时还是孩子听到后跑来了,要不然我当晚就会被打死”。

据阿文介绍,她18岁认识林某,两人一起做生意,白手起家,共同创业,2000年两人结婚。“结果后来他在外面有女人,经常打我,为了孩子,我已经忍了好多年,这次又被他打成这样,我只能和他离婚了”。

阿文说,离婚时,双方通过律师协商,房子赠与孩子,一部车子归她。

银行:涉事行长已被停职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见到了张某。不过,张某称他们银行有纪律,不能接受采访。他又表示银行是工作的地方,要采访可以到他家。但当导报记者问张某能否提供家庭住址时,他又称自己要开会,没有时间。

对于林某等人在银行分行门口举牌,该分行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对林某反映的事情不知情。他认为林某的行为已经扰乱了银行的公共秩序,因此报警处理。“他(林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私人问题,而不能用这种方式影响银行的形象。”

昨晚,导报记者获悉,目前张某已被停职,该银行纪检部门还将对其违纪问题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林某行为不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该男子到银行门口举牌的行为不妥,如果他所说的事情属实,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如司法途径来主张他的诉求。银行作为公共场所,任何人扰乱公共秩序,银行可以报警;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多次要求改正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可予以治安拘留。

林律师还认为,如果该男子在离婚时已经知道其妻子与他人存在婚外恋关系,现在已经离婚,也没有权利追究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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