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 湄洲日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会同全国老龄办等八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意见》部署了推进医养结合的重点任务。一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及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等,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四是优化政策环境,缩短审批时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

《意见》指出,对于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要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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