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住房困难老人家庭 优先保障住房需求

  • 湄洲日报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先后出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分类保障,优先、单列保障60周岁以上住房困难老人家庭。

近年来,我市以安居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加强老年人社会物质帮助,提倡、鼓励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便民服务方面,在统筹城乡住房保障的基础上,将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渠道延伸至全市各街道(乡镇),积极协调属地社区(村委会)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办理申请受理、年度复核及调查核实等相关手续。敬老养老方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建设,如涵江区卓坡保障房小区,结合社区服务建设,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绿化小憩、健身场等设施,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及老年特殊困难家庭全额免收物业费。

据我市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审批系统统计,全市累计保障60周岁以上老人家庭278户,占比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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