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11月1日起 提前报废黄标车最高可补2万多

  • 东南网 海峡都市报  

东南网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莆田市现有黄标车9000辆左右,今年起3年内每年将淘汰3000辆。前日,记者了解到,为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莆田市日前制定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办法,从11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开始受理在莆田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公务类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请,车主最高可获得补贴2.2万元。

报废黄标车享补贴需具备四个条件

莆田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暂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公务类黄标车不予补助。

根据规定,提前报废黄标车申请领取政府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经莆田市环保部门核实应核发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车辆;(二)2015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经省商务厅认定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的莆田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必须在2015年底前报废,否则不给予补贴;(三)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四)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或无报废年限限制车辆。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政府补贴:有排气污染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申请报废当年已经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条件;提前报废时,车主私自拆除“五大总成”;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2015年报废的轿车 统一补贴15000元

微型载客车、小型载客车、中型载客车、大型载客车四类,其中,2015年报废的大型载客车补贴21000元,微型载货车补贴6000元;2015年报废的轿车统一补贴15000元。

据了解,在补贴发放过程中,若国家、省政府有新出台相关补贴奖励政策的,可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补贴金额,已领取莆田市补贴的车主不得重复领取国家、省政府补贴。

符合补贴范围的黄标车车主或委托代理人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联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对逾期提出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莆田市将采用差别化补贴政策,分3年实施。具体补贴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注册年限等确定。其中,货车分成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中型载货车、重型载货车四类,其中,2015年报废的重型载货车补贴金额最高,为22000元,微型载货车补贴6800元;客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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