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去世母失踪 男子取“救命钱”需开父母离婚证明

  • 中安在线  
家住合肥市长丰县朱巷镇的小尹,前不久遇到了一起麻烦事,他父亲去世后留在银行里的存款7000元,如今需要急用却取不出来,原因是其母作为遗产第一继承人却早就找不到了。银行表示,要想取出这笔存款,必须开具母亲的死亡证明。而从宣告失踪再到宣告死亡,最快也要一年多时间。

急等救人 7000元存款却取不出

今年3月份,小尹的父亲因病去世。小尹便在附近的一家工厂中找了份工作,工资微薄,只能勉强糊口。

9月3日,小尹70岁的大伯从牛背上摔下,骨头断裂,住院治疗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大伯的两名养女已经远嫁,家境也不好,无力提供支援。小尹想起父亲生前留下一笔7000多元的存款,打算取出用来给大伯治病。但遗憾的是存单已经无处可寻,小尹拿着父亲的身份证找到银行,得知这笔钱暂时无法取出。

要想取钱 须开母亲“死亡”证明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找不到存单,想要拿到这7000元,可以找到父亲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也就是其母亲来取钱,或者对方表示自动放弃遗产,也可以出示父母的离婚证明,还可以开具母亲的死亡证明。

但事实上,小尹的母亲已失踪多年,杳无音讯。唯一的办法就是开具死亡证明。

由于当年小尹的父亲没有报案意识,公安部门没有相关依据证明其母失踪,而早在2013年,其母的户口因长期没有办理业务已在人口普查中冻结。想要取得法庭开具失踪报告,必须先证明小尹母亲的原户口在该处。辖区派出所在了解到小尹的情况后,很快给小尹开具了相关户口证明。法院方面表示,需要经过审理,由村委和其他部门证明当年其母失踪的情况和时间,受理后到宣告失踪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从宣告失踪再到宣告死亡,也需要半年时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24岁的小尹为了照顾大伯,已经辞去工厂的工作。因大伯年迈,手术风险大,医生建议保守治疗。

新闻附件

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程序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黄莉莉介绍,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可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其死亡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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