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三到场”加强建房批后监管

  • 湄洲日报  

“两违”整治工作任重道远,近年来,北岸始终坚持堵疏结合,一方面对“两违”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对有建房刚性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居民予以建房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建房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北岸实行“三到场”规范相关流程。明确各村(居)主干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建站站长、国土所所长、包村领导、镇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三到场”,并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村民住宅建设批后监管核实表》签字备案。

建房用地批准后,实行建筑放样到场,由各相关责任人,按照审批要求到现场实地丈量放样,确定四界,建房户方可开工建设;建房户动工后,实现圈梁形成到场,包村工作队每三天到现场勘察一次,并做好勘察记录,确保建房户按审批要求建设。圈梁施工时,各相关责任人应到场,监督是否按照放样定位的要求圈梁建设;村民房屋建成后,实行竣工验收到场。各相关责任人一起到实地核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界址点和层高等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验收合格证明作为确权发证的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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