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集中销毁报废车辆

  • 湄洲日报  

6月24日,涵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符合报废条件且经登报公示后无人认领的474辆涉案车辆,进行集中公开销毁。

此次统一集中报废的机动车辆全部属于手续不合法、车况不达标、非法拼装等各类“问题车辆”,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经常诱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该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车辆监管、销毁报废等工作,通过集中销毁报废车辆,进一步减少“问题车辆”重返道路造成新的危害。

接下来,该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的清理力度,针对无牌无证、到期报废机动车众多的情况,通过定点设卡、重点区域巡逻等方式,增强对路面的管控力度和处罚力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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