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断头惨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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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发生旺毫超市旁的“断头惨案”罪犯董小新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在安排其与亲属会见后,执行死刑。

据了解,罪犯董小新,男,黎族,1977年2月10日出生于海南省三亚市,小学文化,农民。1999年董小新与被害人苏金凤按民族习俗举行婚礼(未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女。2012年9月,苏金凤因不满董小新长期赌博并经常对其施以暴力而提出离婚遭拒,遂带子女回娘家,后独自到三亚市市区务工。董小新多次到苏金凤娘家让苏金凤随其回家并到三亚市区寻找均未果,扬言苏金凤不回家就将其砍死。2013年6月25日,董小新将在三亚市凤凰镇购买的菜刀、农药等放进纸袋随身携带,到三亚市区寻找苏金凤。6月28日9点30分许,董小新在三亚市旺毫超市附近的广告栏处遇见正在看招工广告的苏金凤,要求苏金凤随其回家或归还他2万元钱均遭拒。董小新乘苏金凤不备,从纸袋中掏出菜刀先后朝苏金凤头部、颈部连砍六刀,致苏金凤因颈部被砍伤造成颈椎、脊髓完全断离当场死亡。董小新作案后逃离现场。

罪犯董小新因家庭纠纷,报复行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董小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小新不服本院判决,提出上诉。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董小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当日,该院院安排董小新与其两位兄长会见,依法保障了死刑罪犯的亲属会见权。随后,该院在第一审判法庭向罪犯董小新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并将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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