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全县各级“河长”正式上岗

  • 湄洲日报  
  仙游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县各级“河长”正式上岗,每条河也有了自己的专职“服务员”。笔者昨获悉,《仙游县“河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今年4月底前在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力促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水环境问题,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仙游县在全面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整治中创新河道管护体制,积极建立“河长制”,力争使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河道上游与下游之间密切配合,以革除水污染治理“齐抓不管”的弊病,真正让河水长清长流。
  据悉,仙游县共有木兰溪、延寿溪、枫慈溪、大济溪、龙华溪、仙水溪、九溪、粗溪、沧溪、苦溪和瑞溪等市、县级主干河道和重要河道,连同乡镇级河和村级河道等河道管护,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河长制”。
  为确保“河长制”治理河道使“河长治”,实现河道水清岸绿的目标,该县要求各河道所经的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各级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联系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仙游县各乡镇将河道管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大力实施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河道内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治水工程”,开展饮用水源、工业污染、养殖污染“三大整治行动”,并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之中,并由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各乡镇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政府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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