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阳光采购” 高效节约

  • 湄洲日报  
  4月10日,笔者从涵江区财政局获悉,该区首季成功组织货物采购5次,总预算价为157.36万元,总成交价为147.58万元,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9.78万元,节约率6.22%。
  该区政府采购以改作风为出发点,精心推行“阳光采购”,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打造高效节约型政府。该区于去年重新调整制定了《涵江区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该区还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将工作重心转变到事中和事后监管上来,出台了政府采购活动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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