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推行“全托式”农田管理

  • 湄洲日报  
  3月16日晚,家住涵江区江口镇新墩村的李玉龙吃过晚饭后,就来到种粮大户佘志清家中,为自己家的农田签订“托管合同”。
  和李玉龙一样,这几天该村许多村民都利用晚上闲暇时间,忙着将自家农田“托管”。原来,新墩村有许多村民长期外出打工,不少农民无暇顾及自家的土地,致使部分农田撂荒。今年春耕,该村按照“自愿、互利、简便”的原则,鼓励农民兴办“托田所”,外出务工的村民只需与常年在家种田的农户签订有偿代管责任田合同,出让农田的使用权,就能从中获得一定的转让费用。这种“全托式”的农田管理,深受农民欢迎。
  “我长年在外务工,家里3亩责任田交给村里托管,每年每亩能收回转让费600元。”签订“托管合同”后,李玉龙高兴地说。目前,该村已有100多户农户将农田授托给种粮大户的“托田所”。新墩村一位村干部介绍说,今年村里还推出“统一调种,统一机耕,统一灌溉,统一防病虫害,统一田管”农田托管服务,组织“田保姆”免费为有种田意愿的村民提供水稻种植全程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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