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 湄洲日报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莆田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当151≤AQI(城市日均值,下同)≤200时,为大气中度污染;当201≤AQI≤300时,为大气重度污染;当AQI>300时,为大气严重污染。
  根据我市出台的《应急预案》,大气重污染分为Ⅱ级和Ⅰ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其中,经预测,未来2天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重度污染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市级启动Ⅱ级响应。经预测,未来2天将出现持续2天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市级启动Ⅰ级响应。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
  其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将在Ⅰ级预警时实施,是在执行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实施的。具体包括暂停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未规范除尘、脱硫、脱销的锅炉(炉窑),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等企业生产设施;加大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导燃煤发电企业限制未上脱销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个小时洒水一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主城区道路清洁工作执行检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洒水和机扫作业车辆出动率不低于90%,洒水清扫作业不低于3次/日。所有渣土车停运,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限行。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在6时至24时禁止进入主城区。主城区内除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严禁露天直接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明火烧烤,严禁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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