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一张米糕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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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之际,全市第一张米糕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发出,涵江区新县镇新县村的方糕生产大户林国焕经营的“莆田市涵江区新县国焕糕饼厂”从此持证开张。这标志着“新县方糕”作为莆田风味小吃,将结束“小、散、乱”的历史,走上了规范经营、集约发展的道路。
  据悉,“新县方糕” 作为一种地方传统糕点,因营养丰富、风味独特、历史悠久而享誉四方,2009年列入我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类保护名录,并与米粉、豆腐一同列入莆田市第一批食品小作坊食品管理目录。但长期以来,由于生产加工条件不足,业主办证意愿不强,方糕小作坊的生产加工缺乏必要的监管,食品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制约了产业的做大做强。《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涵江食药监分局结合“新县方糕”鲜明的地域特色,率先核准,示范带动,批出全市第一张米糕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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