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对民警执法办案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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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荔城公安分局获悉,该局制定出台了《执法办案奖惩试行规定》,将对民警执法办案实行奖惩措施,以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
  该局根据上级执法质量综合考评和民警个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规定,对执法办案单位的奖惩及对民警个人的奖惩进行细化和明确。对年内出现办理一起劣质案件的主(协)办民警、单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该规定还明确,对个案存在执法问题的,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层层追究案件主办民警、协办民警、专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主管业务部门审核人员、审批的局领导相关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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