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吸毒后驾车撞死人 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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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要理赔吗?日前,城厢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件,最终由肇事者陈某承担商业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2014年7月8日,福清小伙陈某吸毒后驾车撞到行人,造成一名受害人当场死亡。受害人家属因未能及时获得赔偿款,于同年8月21日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给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因陈某系吸毒后驾车,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主张拒赔,故超过交强险范围的赔偿款由吸毒后驾车的陈某承担。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保险公司在商业险投保单上就免责条款(驾驶人饮酒、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采用了加黑加粗的方式向投保人告知,且投保人在阅读后签字,系对该免责条款的认同,故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拒赔的理由成立。
  在经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陈某愿意承担商业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并及时支付给了受害者家属。【莆田异次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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