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司法局召开深入学习交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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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习交流会议

11月3日下午3点半,在仙游县司法局召开深入学习交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仙游县司法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热切关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极大了鼓舞了人民群众的信心,为司法系统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司法局局长李良秋主持本次学习会议。

李良秋认为,《决定》内容非常丰富,涵盖各个方面,从立法开始,来设计顶层的制度,通过学习,把以往的一些模糊的认识都澄清了,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更好的推动仙游县法治建设。他表示,今后还将继续深入研究学习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及以后相继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的跟进学习。“保证我们能够“不跑偏”,不出现差错,保证执法的人员首先要懂法学法。”

“《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大了鼓舞了人民群众的信心。对以往的执法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都进行了全面升华,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施法、全面守法’。对律师工作来说,对依法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仙游县城内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青风说到。

福建省经济法研究会会员、福建朗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清国讲到自己对《决定》的见解时说:“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要改革必须要依法改革。《决定》强调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要贯彻到依法治国的整个过程。假如改革脱离了法律,就难以成功,而在立法、守法、执法等发面都必须贯彻党的领导。《决定》提出了科学立法,过去各部门站在自己部门的角度考虑立法内容,很容易出现法律法规冲突,造成执法者可能随意执法、盲目执法,存在矛盾,可能就无法公正施法。《决定》提出的科学立法的意义重大,将减少或避免出现这类情况。”

仙游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刘亚兰表示,对《决定》中反复提到依法治国,感悟较深。她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联系到目前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因为目前执行的依据都只是部门规章,效率没有基本法、普通法那么高。“《决定》提到今后将制定社区矫正法,这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质的飞越,提供更强的法律依据,对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很好的指明了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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