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私自取消上千元订单遭投诉

  • 传媒中国  
  “双十一”电商购物狂欢节前夕,城厢区工商局灵川工商所连续接到2起投诉,内容竟都是投诉京东平台一商家不仅迟迟不发货,甚至还私自取消订单。这是怎么回事?

该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介入调查。原来,这2名投诉人都参加了该商家在京东平台的满减促销活动,购买了上千元的鞋子。由于商家迟迟不发货,这2名消费者就向客服咨询。谁知,该商家却表示平台上的价格标示错误,让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消费者据理力争,但商家只同意赔偿2000京豆(折合人民币20元)。更令这2名消费者意外的是,次日订单就被商家取消了。
  在调查中,商家称以为消费者同意赔偿意见(即赔偿消费者2000京豆)就取消了订单。而消费者认为赔偿过少,要求商家发货。经工商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表示,由于订单已经取消,只能按照京东商城的协议,按照消费者购买物品货值金额的30%赔偿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同意。
  “双十一”购物狂欢节进入倒计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网上购买商品前,要注意查看商品信息;下单之前,要注意与商家沟通联系,截取并保留网页图片,保存聊天记录,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抢购时,一定要注意是不是官方网站,切忌看到“购买”和“支付”的按钮就购买;收到商品时,应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人为的损坏或其他问题。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电话申诉举报,工商机关将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到侵害时,若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