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圈占停车位 情节严重可拘留15天

  • 传媒中国  
  据龙桥警方介绍,根据《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7条第3款、第74条第13项规定“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处以1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予以行政拘留15天。
  公安机关所施划的停车泊位,均属公众所有,私人均不能占有占用这些停车位,更不能成为某一单位或某一个人的“专用车位”,任何车主都可以在上面停车,而在停车位上设置车位锁、放置“请勿泊车”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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