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下人情往来的“遮羞布” 预防节日腐败

  • 传媒中国  
    梳理近年来披露的一些腐败案件会发现,很多案件被告人均有“收受他人礼金、红包”之类的陈述。从这些案件发展脉络来看,不少贪官就是在人情往来中,一步步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每个人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但对于“温水煮青蛙”就未必感悟得那么深刻了。很多贪腐官员从开始时收受土特产到收取烟酒器物,再到直接收取金钱甚至美色;从开始时的提心吊胆,到后来的心安理得、麻木不仁,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思想逐渐放松和蜕变的过程。
    所谓“人情往来”,不过是贪官贪腐的“遮羞布”,实际上,它早就成了贪官敛财的手段之一。如前不久莆田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仙游县龙华镇原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林金发违规收受各项礼品;湄洲湾北岸山亭镇东仙村党支部书记柳国裕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违规接待等。抓“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就是要从节点抓起、从细节抓起,刹住惯性,改变习惯,以治标带动治本。要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度,在人情往来中坚守廉洁红线。
    预防节日腐败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彻底扯下人情往来的“遮羞布”,才能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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