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男子因未缴滞纳金被拘留

  • 传媒中国  
         近日,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村民徐某因未缴社会抚养费滞纳金,在海南省海口火车站被拘留。

9月8日,徐某从海口火车站乘动车准备回家过中秋,进站时,被海口警方拘留。9月9日,徐某向秀屿区人民法院足额缴纳滞纳金860元,次日被释放。

据悉,徐某夫妻2006年、2010年先后生育两个女儿,2012年违法多生育一胎男。2014年2月,徐某夫妻因拒缴社会抚养费,秀屿区人口计生局对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月22日,徐某上缴社会抚养费61452元,但因未缴纳欠缴而产生的滞纳金,致使法院无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通知有关机构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的今天,信用信息联网共享,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逐步建立,“老赖”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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